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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七章 刘铭要迁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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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吕布缺粮,刘铭最不缺的就是粮草。

    一万匹上好的西凉战马,哪怕对刘铭而言已经没什么价值,好歹也可以减少些军费消耗。再不济,拿去卖给曹操又是一笔不错的收入。

    是的,他派出去的使者拿到一万匹战马之后,没有送回来,而是直接送去曹操那里。价钱好说,要了曹操搜刮到了三成财宝,再加上曹操答应献出去以维持双方‘友谊’的三成,曹操这次去徐州的利润已经几乎没多少了。

    不过曹操也不后悔,他所在的地方很难弄到战马,一万匹战马足够他挥霍很长一段时间了。不过他也不是那种短视之人,得到战马之后,立刻兴建马场,把这一万匹战马圈养起来。若是短视之人,说不定立马就把公马阉割(1)了投入使用。

    拿到了财宝,使者又绕到了青州。作为礼物送给这里的世家大族,顺便为刘铭挑两个地方家族嫡出或者庶出的年轻女子回去。一番运作,不仅没亏,反正赚了不少礼物,更收获了这里世家大族的友谊。

    日后再过来,想来会更容易被这里的人所接受。

    另外,那个使者的名字叫孙乾,和国渊他们都是同学,故而也北上了。治国的本事或许差了点,管理钱粮的本事也平庸了点,外交手段却是一流的。

    若非如此,也没办法把在刘铭地盘只能贱卖的粮食,换回了三百倍价钱的东西,至于那些无法估算价钱的利益就不说了。里面不否认有刘铭这个大诸侯的名头作用在内,不过若他本身没本事,也换不回那么多的东西。

    吕绮玲是在访问吕布之后,就直接被人带去了范阳。刘铭向天发誓,十二岁才和她同房,不过玩玩一些亲密游戏应该不算同房吧?一个可以近距离观赏,却不能够使用的花瓶,带在身边很碍眼的。

    不过刘铭目前是越来越喜欢,身体开始长成的女子了。或许是青苹果吃多了,牙碜……他大概明白,为什么这年头那么多权贵喜欢玩娈童了,估计是玩无可玩了……

    孙乾把礼物都给带了回来,后.宫的女眷们每人都分了点。看着她们那喜爱的模样,刘铭很开心,只是自己却对这些明器没多少爱。心里大概也猜到,女人们高兴不是这些明器,而是自己还记得她们。

    这个时代的女人,就是那么容易满足……天知道那些穿越到这个时代,却总是喜欢灌输男女平等的穿越者到底是怎么想的……或许是为了讨好女性读者,故而特意为之?

    孙乾又给他带回了几个美女,年纪普遍很小……自己果然是声名在外……最让人郁闷的是,曹操有一个小女儿曹节今年五岁了,也想要送来搞联姻……看来以后要多带年长的妻妾去公共场合,否则就真的难以挽回了。

    刘氏商会又多了几个学徒,不过这些学徒家教不错,只需要跟在何玲身边多学习一段时间,基本上就可以投入使用了。不过在这之前,得自己亲自给她们留下刘氏的印记才行,用刘华的说法,那是‘这样才信得过’。

    孙乾回来的第三天,刘铭也从温柔乡之中离开。这里是那么的美好,但一个有雄心壮志的男人千万不可沉迷进去……其实他也是,讨厌高顺或者程昱会对他那么喋喋不休的说教。

    实际上,今天他也有很重要的事情,要和臣子们商议。在打下冀州之后,就有的念头,如今把并州也打下了,也是时候提上议程了。

    和以前一样,只要是在反应的臣子,今天五更天就全部来到议事厅,也就是凌晨五点到达。休息半个小时,大概在五点半左右,就正式进入议事厅开会。

    大家多多少少都练习了**,故而精气神都不错,就算是四十岁的黄忠也是神采飞扬的。看他的劲头,估计再干个四十年不成问题。不过刘铭麾下人才络绎不绝,霸占在高位数十年而不退,会招仇恨的,最多六十岁就该退休了。

    历史上黄忠六十岁才出名,膝下之有一个女儿黄舞蝶。为振兴黄家不得不又努力了二十年,真是太难为他了。

    “咳,今日召集各位到来,只为商议一件事情,那就是迁都!”刘铭看了看下首处的臣子们,郑重的宣布到。

    “主公,迁都那是大汉的事情,若是要更改治所,直说便是。”程昱出列,郑重的给刘铭纠正语病。

    “我们如今雄踞河北三州,再加上草原上是蒙州和辽州,以及西边的凉州。而范阳身处幽州,有种偏安一隅的感觉,不利于对其他几州文书的传送。故而,我打算更换治所!”刘铭点了点头,说出了自己的想法。

    这不奇怪,古代交通不便,文书传递需要靠人力来运送。

    相隔太远,地方的文书送达必然会拖延过久,有些很紧急的文书,就没办法第一时间进行阅读,并迅速给出批复处理。

    大汉的都城是洛阳,扣除没有开发的云南地区和岭南地区,那就是大汉的中心地带,上下左右抵达的时间都是差不多的。再加上有虎牢关、通关等天然屏障保护,故而才能够成为大汉的都城。

    这个问题,其实臣子们最近也隐隐有过这样的想法。只是适合的地方太少,左看右看根本没有哪里适合搬迁过去……故而这个问题就算有,也只能暂时搁置。

    “我个人的想法是邺城,各位不知道又意属何地?”刘铭见大家都不说话,索性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主公,邺城那边现阶段而言是不是不太合适?”高顺出列谏言。

    周围的臣子纷纷附和,仿佛也认可邺城,只是却不同意迁到那里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各位顾虑什么,不过是邺城太靠近前线,很容易出问题罢了。不过我还是喜欢邺城,城郭足够大,而且对四周的沟联也方便,交通也足够发达。

    至于前线的问题,身为一个要办大事的君王,还有各位这些治国安邦的能臣猛将,我还需要害怕什么?再则,一个身居前线的都城,才能够给我一个危机感,所谓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’,若是一直身处后方,只怕我几年下来就沉浸在奢华享受之中了。

    我也不是什么千古圣主,但我就懂得一个道理,那就是‘天子守国门,君王死社稷’。只要有我和我的子孙活着的一天,我要永远都不和亲,永远都不割地,永远都不纳贡,永远都不屈服于异族!”刘铭看了看他们的脸色,郑重的对他们宣布到。

    他却不知道,这已经是相当于,在宣布自己必然要夺取大汉天下。

    否则,哪里用得着‘天子守国门’的这种说法?

    刘铭的野望,其实大家隐隐也有这样的感觉,故而没有太诧异。反正他小人家也是堂堂的大汉宗亲,长安那个皇帝也算不上什么聪颖雄才,就算这天下被刘铭拿下了,也不过又是一个大汉帝国罢了。

    故而,就算是非常重视汉室基业的荀彧,都没有要反对或者反感的意思。

    相反,大家多多少少都被刘铭的雄心壮志感动了。

    天子守国门,君王守社稷,这得多大的豪情才说得出来?

    邺城在前线,就算有黄河阻挡,也让臣子们担心兖州那些家伙会想办法度过黄河袭击邺城。正因为这样,邺城就算不错,他们也不敢选那里。

    如今既然刘铭有这个决心,而且还隐隐关系到他们的能力问题。

    那么,就迁都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