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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雷霆的威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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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就连心中交战不已,一直没有拿定主意是不是要和文大天师翻脸动手的萧干,见了这么一幕,也变得脸如土色。心中发寒,若是刚才文大天师反手借箭,把耶律大石给射下马来,虽然夸张,但还是人们理解的范畴。

    可是这一掌劈垮了整个城楼这种事情,已经只能说是神仙手段了。要知道这种夯土的城墙,可是一点不比钢筋混凝土的差的。

    当年那位赫连勃勃用夯土修建起来的统万城,那可是屹立在世间一千多年的,从魏晋南北朝的时候修好。直到北宋的那位赵光义,才下令拆毁。

    可以说这么一段城墙,就算用攻城车投石机,没有个十天八天的冲击,也休想把它给撞垮。

    可这么一段城墙,却偏偏就是在文大天师的挥手之间,就把它给炸垮了。这种手段,不是神仙,又是什么?

    在这一刻,原本野心勃勃的萧干,也都失去了信心。更别提那些小兵们的了,呼啦啦的就跪倒了一地。

    文大天师的肚子里暗笑,许久没有做过这般装神弄鬼的勾当了,今次再来,却是很爽。

    就算是文大天师成了地仙,也没有如此强大的干涉现实的力量。他能引动昊天元气之海,刮风下雨,闪电雷鸣。甚至地质合适,连地震都能引出。

    但是什么都没有。就凭着一双手,随便一招就把这段城墙给弄垮。除非吕洞宾来,否则文大天师还真没有办法。

    这却是文大天师进城之前给自己准备的后路,在那段城墙之下埋上了炸药。他文大天师亲自动手,只需要几个小小的障眼法,便是谁也猜透不来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招手引爆。顿时城楼就被炸塌了下来。果然把这些辽人吓的要死。

    看来本天师真的是把这火药给玩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,后世不知道会不会把本天师当成火药之神?

    耽误这么长时间。萧干内心挣扎着,要不要干脆不要这幽州城了,跑回奚人的地盘去,反正这幽州城也保不住了。

    但是心中又再想,就算是跑回奚人地盘又能如何了?面对这么恐怖的文大天师,就是自己能回去召集百万大军,也不过是这位天师挥挥手的功夫就能解决?心中一片心灰意冷!

    再看看他那些手下的奚人的士兵们。个个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,连手中的武器掉在地上都没有发觉的样子,心中一片心灰意冷!

    却在这个时候,听见城外不远处传来角号的声音,马蹄声如雷。萧干心中一惊,这些宋军来的好快。

    接着就是一个念头。不好了,城防……城中闹出这么大的事情,一片慌乱。幽州城之中的三位军队统帅,现在又是一个投降,一个死活不知。还有一个自己被困在这里……

    完蛋了。这次。萧干终于叹息一声,心中天人交战了半晌。终于咬紧牙关,也下马跪了下来,说道:“某也愿降!”

    看到自家的奚王都投降了,其他的那些奚人战士们顿时松气,这时候让他们和文大天师为敌,就算再给他们三个胆子,他们也是不敢的。顿时飞快的跪了下来,把武器抛下了一地。

    韩世忠这厮胆子极大,一路追着辽国的败兵,杀到了幽州城下。

    却见这幽州城,并不是如同自己想象之中的那般戒备森严。反倒是连城门都没有来得及关闭,城上的守兵更是慌张一气。再一看,韩世忠顿时倒吸一口凉气,却见南边城楼一角,连着五六丈的城墙都坍塌了下来,不由惊道:“难道这幽州城发生了地龙翻身了不成?”

    不过机会难得,这家伙又胆大。根本不会浪费这么好的机会,一边派人回去报信,一边咬牙叫道:“兄弟们跟我冲!”

    “小心有诈!”韩世忠一声令下,顿时把人都给吓了个半死。居然带着三千人马,而且还是骑兵,就敢往人家这种重兵把守的都城之中冲。也不怕,人家有陷阱,等你冲进去之后来个关门放狗!

    只是天才和普通人的最大区别就在于,天才的思维方式和普通人大大不一样。换在战场上,那就是名将有着更敏锐的战场直觉。可以轻易的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,从而建立不朽的功勋。而庸人只会在犹豫和怀疑之中,让胜利从手心之中溜走。

    就好像滑铁卢之战之中的那位格鲁希元帅,最终没有能抓住那么一个瞬间,在徘徊和犹豫之中。没有去救援自己的皇帝和统帅,结果导致了拿破仑最后的大败亏输。

    而无异的是,韩世忠却绝对拥有一个不世名将的素质。根本就不听别人说些什么。只是一句跟我来,就带头冲向了幽州城。

    当然了,事后你可以找出一万种理由,各种蛛丝马迹来说明,其实幽州城之中已经是一片混乱,城防空虚之极。

    但是当韩世忠一眼之下,就往里面冲的时候,绝对是没有时间考虑那么多。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如此,成功是百分之一天才,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,但是那百分之一的天才才是最重要的。

    而这个世界上最不公平的事情就在于,这个世界是有天才的。大部分的事情,每一个人都能做,但是最后登峰造极的往往并不是相信勤能补拙的普通人,恰恰是那些天才。

    为什么宣扬的偏偏是那些勤能补拙最后成功的人物?还不就是这种人物太少?

    比如某只土豆一本成神,而本作者君三本书了,还在扑街的边缘晃悠。世间事情,往往如是!

    军法森严,一军主将都已经冲杀了上去。其他人便是再有想法,这个时候也只能咬牙跟着冲上。

    十几个辽兵慌慌张张的想要关上大门,被宋兵轻易的给杀散了。其他的大部分辽兵见到大军入城,不是跪地投降,就是放羊乱跑。

    到了这个时候,便是傻瓜也能看出来这城中已经真的是乱成一片了,并不是有什么陷阱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已经不用韩世忠催促,每一个人都呼吸紧促了起来。这次可是要真正的立下不世奇功了。

    正在兴奋之间,顺着大街迎了过来,当面堵住宋军的去路。韩世忠一咬牙:“狭路相逢,敢战者胜,只要打垮他们,这幽州城就是我们的了!弟兄们,跟我……”

    话都没有说完,就听一声哈哈大笑,一个文大天师身穿明黄道袍,很拉风的骑着一匹高头大马,越众走了出来,叫道:“何来之迟也?本天师早已经等候多时了!”

    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    “驾……”一只骑兵出现在初春的草原上,尽数身穿红袍,看起来就像是一只红色的巨龙一般的蜿蜒在草原,居然都是大宋的兵马。

    此地原本为西夏国境,和辽国接壤之处。只是如今西夏为大宋所灭,这地方就成了大宋铁骑驰骋之所了。

    带领这支万人大军的居然就是苗雷,而前锋,却是文大天师的弟子,如今声名鹊起的岳鹏举。

    远方的的山脉隐隐,看起来色泽黛青如铁,有如一条苍龙一般的伏在大地之上。

    “那里就是阴山了!”苗雷指着远处山脉放声大笑,喝道:“前面河流停下,饮马休息!”

    他们这只大军十分奢侈,特别是对于大宋的军队来说,居然是一人三马。虽然这般,但是该要节省马力的时候,还是要节省。

    “也不知道天师把我等派到此地为何?”苗雷有些郁闷,没能去攻打幽州的大军,反而带领一支偏师,来到这大草原上,让苗雷郁闷的不轻。

    太祖赵匡胤未能统一天下就死了,太宗赵光义亲征燕云,结果屁股中箭狼狈而回。从此之后,收回燕云就成了大宋军人的最高的荣耀。收服燕云者为王!

    可想而知,他苗雷不能去燕云战场立功,反而跑到这鸟不拉屎的草原上,他有着多么的郁闷了。

    岳鹏举闷声不响的松开捆在马肚子上的鞍带,让马儿休息喝水,掰开豆饼子,放在手心里给战马吃。

    对于骑兵来说,战马就是生命。总要把战马侍候好了,才能休息。就连主将苗雷也是一般,也要先侍候好了自己的战马,并不肯假手于人。

    马通人性,只有自己亲手照料的战马,才会在战场之上,和主人配合的天衣无缝。否则,战场上一个意外的小疏忽,就能让人丧命。

    “前方就是辽国西南面招讨司的地盘了,那夹山应该就属于西京道丰州辖地,北麓地带增设了净州路天山县。”副将刘法说道:“虽然咱们不能去打下燕云之地,但是只要能迎到辽国的天祚帝,咱们就是最大的功劳了!”

    苗雷一听也是,这可是辽国的皇帝啊,虽然是个落难的,逃到山中隐藏的皇帝,但是好歹也是压在大宋头上一百多年的辽国皇帝不是?

    想想把这厮带到东京城去,该有多么的过瘾?起码自己死了之后,在史书之中也要加上这么一句:“擒辽天祚帝……”